再说说“两证合一”后的装备市场准入要求:
来源:金标准管理顾问机构
发布时间:2020-10-23

“两证合一”后保密资格认定和科研生产许可两项准入制度对相关装备承制单位的要求,仍然与以前一样。变化最大的是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要为:
(一)装备承制单位类别由三类简化为A、B两类。
A类为军队专用装备承制单位(原一类和二类),B类为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原三类)。A类承制单位应当建立并有效运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B类承制单位应当建立并有效运行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二)统一申请受理。
依托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统一受理“两证合一”后的资格审查申请。
(三)合并审查内容。
审查内容以资格审查要求为基础,全要素、全条款融入GJB 9001C《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内容,统一规范评判标准,全面评定承制单位综合能力。
(四)换发资格证书。
统一发放新版《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有效期5年。
(五)强化资格监管。
加大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监管力度,健全日常监督、年度监督审查、重大事项专项审查等管理制度。